云老乒〔2016〕31号
云南省老乒协、昆明市西乒协乒乓球擂台赛规则
一、举办单位:云南省老乒协、昆明市西乒协在各自的每月乒乓球分级赛上组织擂台赛,比赛为五局三胜制。
二、擂主问题:首届擂台赛擂主人选由协会竞赛部提名报协会审核后确认。
三、攻擂者需报名参加分级赛男子高级组比赛,第1名获得挑战擂主资格。攻擂成功,自动成为下届比赛擂主。
四、分级赛男高其他获胜者和女高获胜者也可以攻擂,攻擂获胜者获得下届擂主候补人。擂主候补人在擂主缺席或弃权时自动成为擂主。
五、擂主也要参加男高比赛,如果获得第一名,第二名为攻擂者。如果获其他名次,本次擂主身份不变。如果本人放弃本次擂主地位,由男高第一位担任擂主接受攻擂。
六、下届擂台赛如果没有擂主参赛,可按上届分级赛男高获胜名次依次推选擂主。
七、擂台赛第一位攻擂者无须交费,其他符合条件的攻擂者每人需另交攻擂报名费5元。
八、擂台赛奖励:擂台赛欢迎爱心人士提供专项资助。在没有赞助的情况下,从攻擂报名费中解决。攻擂报名费由攻擂者自愿交纳,但最低一次不得少于5元。
九、直接攻擂:如有人报名直接攻擂,每位攻擂者交报名费不少于10元。当攻擂者交纳报名费达到50元时,可采取直接攻擂的办法单独进行擂台赛。
十、见习擂台赛:可设见习擂主若干名。由分级赛参赛人员提名或本人自荐。攻擂为除了男、女高级组获奖人员以外的所有参赛人员。见习擂主和攻擂者都必须是参赛人员并另交擂台赛报名费,参照擂台赛的办法报名并奖励。
云南省老年人乒乓球协会
昆明市西山区乒乓球协会
2016年11月8日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