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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云南乒友艺术团的通知

日期:2017-12-15 22:16:29   来源:云南省老年人乒乓球协会
云老乒〔2017〕42号
关于组建云南乒友艺术团的通知
 
各单位、俱乐部(基层团队):
为适应协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
     一、成立云南乒友艺术团,下设编导队、歌舞队、曲艺队和表演队。原金牛俱乐部金花艺术团撤销;
     二、根据艺术团章程规定吸收成员。符合条件者请带会员证,于12月30日前报名登记。
      三、艺术团根据报名情况邀请专业人员进行考核和审核,并适时公布第一批艺术团成员名单。
      联系人:王徐锋13888714837                     
  
附:《云南乒友艺术团章程(试行)》
 
云南省老年人乒乓球协会
                              2017年12月15日

  
云南乒友艺术团章程(试行)
 
                        (2017年12月15日)
第一条 云南乒友艺术团是云南省老年人乒乓球协会领导下的由全省老乒之友文艺爱好者组成的公益性文艺团体。
第二条  办团宗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引导会员积极参与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活动,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为促进民族文化大省和美丽云南建设做出贡献。
第三条  艺术团设团长1名,副团长1-2名,艺术总监1名。艺术团下设编导队、歌舞队、曲艺队和表演队,各队设队长一名。
团长:由会员推荐协会任命,主持全面工作。
副团长:由团长提名协会任命,主持分管工作。
艺术总监:会员推荐协会任命。负责艺术活动策划,提高舞台效果和团员演出水平。
各队队长:由各队协商提名报协会审批任命。负责本队政治工作和业务训练,提高业务素质和演出水平。
第四条 艺术团成员要求政治可靠,态度端正;具有艺术专业素养和舞台表演能力;热心公益,团队意识强,服从安排听指挥,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
第五条  艺术团成员入团自愿,退团自由。入团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并请自行购买活动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员在参演活动中发生的安全及其他任何法律诉求,均由团员本人负责,主、承办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对以下情况劝其退团:
(一)不服从领导,影响团结,给本团造成不良影响者;
(二)不注重业务学习,专业水平差,业务考核不合格者;
(三)参加非法组织或有违法乱纪行为者。
第七条  自力更生,自筹资金,在努力提高演出质量的前提下,提倡公益性活动和有偿服务收费,用以解决办团经费。
第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为云南乒友艺术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