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老年人乒乓球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代表按照协会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力。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云民发〔2021〕190号)并结合我会实际,现就云南省老乒协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及会员代表名额分配制定以下办法:
一、 会员代表的产生办法。
根据协会现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分布及人数,会员代表共计21人,具体分配如下:(一)个人会员2人:男27人,女11人,代表2人。
(二)单位会员4人:省老干部活动中心32人代表2人,昆明理工大47人代表2人。
(三)俱乐部和团队7人,金牛俱乐部72人代表1人,云超俱乐部29人代表1人,铁龙俱乐部29人代表1人,四海俱乐部36人代表1人,红牛俱乐部48人代表1人,玉溪队12人代表1人,市老干队24人代表1人。
(三)协会办公室代表5人。
二、 会员代表的职责和权利。制定或修改协会章程,理事会选举条例等需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重大事项。会员代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会员代表应具备的条件、应尽义务和责任。会龄不少于1年;能参加会员代表大会;有参与协会工作的意愿和能力;有奉献精神。
四、会员代表资格的免除和继任。(1)当会员代表不能出席会员代表大会和履行代表职责时,会员代表资格自动丧失;(2)当会员代表的会员资格免除时,会员代表资格自动丧失;被免除会员代表资格者所在的单位和团队可重新推选会员代表替补。
五、本办法由理事会制定并修改;
(2023年6月29日 二届十次理事扩大会通过)
云南省老年人乒乓球协会
2023年6月29日